明朝初期,明太祖洪武年間嘗試使用“大明寶鈔”的紙幣,這種貨幣同樣經歷了迅速的通貨膨脹,它在1450年暫停發行,但是直到1573年仍在流通。直到明朝晚期李自成威脅北京時,這種紙幣才在1643年和1644年重新印刷。在明朝大部分時期,中國有一個包括所有重要交易的純私人貨幣體系。而整個貨幣體系轉向為以銀本位為主。從海外流入的白銀, 開始在南部省廣東作為貨幣使用,並在1423年傳到長江下游地區成為納稅的法定貨幣。各省稅收自1465年起以白銀的形式上交首都,灶戶從1475年起開始使用白銀支付,徭役豁免費從1485年起使用白銀支付。中國對白銀的需求部分通過西班牙人從美洲的進口得到滿足,特別是秘魯的波托西和墨西哥,在西班牙人1571年建立馬尼拉之後。但這時的白銀還沒有被鑄造。它們以重量為一個標準兩(約36克)的銀錠(被稱為元寶)流通,儘管其純度和重量在地區與地區間略有不同。
16世紀中葉之後日本和拉丁美洲的白銀大量流入也進一步促進中晚明經濟的發展,當時明朝佔有世界白銀需求量三成左右。明代經濟的另一個特色是城鎮經濟的繁榮,運河沿線由於往來商船不斷,周邊城市如濟寧、淮安、揚州等都非常發達。東南地區由於商品經濟繁榮,成為全國的經濟集散地。由於商品經濟的繁榮,明代形成按籍貫區分的商人集團,稱為“商幫”,如徽州商幫、晉陝商幫、廣東商幫、福建商幫、蘇州洞庭商幫、江西商幫等。這些商幫以“會館”為聯繫場所,互相支持,越做越大。
圖為明朝發行的紙幣《大明寶鈔》